lfxfynex 发表于 2013-6-17 1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02—2010
7.2.4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 ...
关键这不是强制性标准或者规定,很多商检不按这个来的
实事求是最好
你好,同志。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标准上,这个误差是允许的,但是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这个也是不符合的,所以还得判不符。
应该是不用标的,本来就很少。
这个肯定不符合01053 两种纤维怎么能标称100%棉
借里手 发表于 2011-5-22 1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成分检测,检测出来无论量多大,都应注明, 如果是质量判断,光是标识不规范,不能判产品不合格。
判不合格确定太严了,但又没有相关的规定说明必须标或不标。
含微量XX纤维
判合格,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它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它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它纤维,而未检出时,考核时可判定为合格。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存在争议啊。这是有跟没有的问题,哪怕是微量。1KG含有0.05KG,哪1000KG就含有50KG。商家面对的是宏观问题,实验是微观问题。貌似0.5%很少,但足以影响整批的质量 。所以有就要标清楚,检测行业就应该要严谨对待测试结果。
29862即将实施,按这个标准,合格
嗯嗯。学习了。
如果在显微镜下观察到了其它纤维,确实有的话,而且含量还低于0.5%,我觉的你可以判不合格,但如果你加上了其他纤维除外,就可以判合格了
判不合格,应该表明含微量其他纤维,新的含量标识标准中说了
新标准规定是如果适用,可标为含微量XX或含微量其他纤维。
因此客户可以不予标注微量纤维。且这里的微量意思是杂质的含义。
这里面存在的情况是:
1、客户标注含微量XX纤维,实测微量纤维与声称不符,应判为不符合。
2、客户标注含微量XX纤维,实测微量纤维与声称相符,应判为符合。
3、客户标注含微量XX纤维,实测不含微量纤维,应判为符合。
4、客户标注不含微量XX纤维,实测含微量纤维,应判为符合。
5、客户标注含微量其他纤维,实测不含微量纤维,应判为符合。
6、客户未标注含微量其他纤维,实测含微量纤维,应判为符合。
不会判不符合
逆风飞扬 发表于 2009-9-1 22:29
哥哥,我们标了TRACE,你们又来找我们实验室管理层和CDMS删除杂质,不标你又要投诉我们索赔,这年头饭 ...
看来你就是ITS的呀,呵呵……
合格!!!!!!!!!!!!!!!!!
不能判产品不合格,但是最好一定注明(含微量XX纤维),这样比较保险
adminsj 发表于 2009-8-17 21:50
FZ/T 01053-2007纤维含量的标识中这样说:当产品中某种纤维≤0.5%时,可不计入总量,标为“含微量XX纤维” ...
含微量涤纶!!不对吧!!应该用聚酯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