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0# 声音 的帖子
楼主的建议很好。 判合格不合格其实要分情况:如果是政府职能监督抽查,而且不需要后续加工的产品,不会侵害消费者利益或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可以判合格。如果是半成品,后面还有进一步加工,特别是要经过染整加工的会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的,必须要判不合格。 FZ/T01053马上要成为GB/T标准了,谁有建议赶快和标委会的提提呢,呵呵!回复 23# intertek_wx 的帖子
19#提到的GTT会议纪要中提到的内容在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上,并没有见到该内容!
??最终会有吗,拭目以待 happyqingming 发表于 2009-9-1 22: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像有家叫its的检测机构吧 经常是不标微量的
到时候赔死它们--它们可能已经赔习惯了 O(∩_∩)O哈哈~ 反 ...
别这么说,坛子里应该有ITS的 监督的判合格的 这个问题确实在纤维定量分析中经常碰到,对于检测机构来讲,含有什么纤维,就应标注出来,在报告上有所体现,具体作标签时得看客户自己定了。 但是在监督抽查中,微量是不判不合格的。听说以后可能还会出现在01053的新标准中,我们单位的意见是,只要是委托,给实测数据,即使他要求判定,也不给判,就是提醒他们自己注意,但在监督抽查中,一律判合格 关键就是有的微量的纤维,分布不均匀,你发现不了怎么办呢? 微笑 发表于 2012-3-7 2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在监督抽查中,微量是不判不合格的。听说以后可能还会出现在01053的新标准中,我们单位的意见是,只要是 ...
你们的依据是什么呢 CCGF201-2010 本帖最后由 品质管理 于 2012-3-12 10:15 编辑
微笑 发表于 2012-3-12 09:07 http://bbs.cnfzjc.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CCGF201-2010
CCGF 201—2010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纺织品
7.3.4 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它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它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它纤维,而未检出时,考核时可判定为合格。
同意28#楼的做法。 本帖最后由 xtsister 于 2012-3-14 13:22 编辑
纺织品市场抽查的部门有工商、技术监督和消协等机构。每个部门判不合格的要求不一样,同样是技术监督部门每个省的要求也不一样。含1%的纤维没有检出,广东判合格到了外省就可能判不合格了。
必需按FZ/T01053规定准确标识,含微量小于0.5%一定要标出含微量某种纤维,当纤维含量大于0.5%要标出具体含量。这样产品不管销售在哪个省被哪个执法部门抽检都能合格。 happyqingming 发表于 2009-9-1 2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又来咯
楼主同学,记得是我省(福建省三明市)某企业购得1批坯布在某检测机构测得100%棉,然后去漂染,结 ...
这个真的是含量少于0.5%的纤维作用的结果吗? 赞成楼上说法 chris 发表于 2012-3-19 16: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真的是含量少于0.5%的纤维作用的结果吗?
这种情况的确是有的 小于0.5%的应该不标注 “应该不标注”,为什么呢 FZ/T 01053-2007纤维含量的标识中这样说:当产品中某种纤维≤0.5%时,可不计入总量,标为“含微量XX纤维”。
是可以判定为合格,因为有规定说可以。但是为了后道工序的方便,要标明含微量的**纤维。两者不相茅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