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品质管理 于 2024-5-29 14:19 编辑 & C/ Q7 @2 i4 [5 |) o$ y
G; t9 X2 }4 G% ?) p. M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F/ y8 f5 w- k2 t0 ~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69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784批次纺织产品,涉及休闲服装、校服、帽子、袜子、围巾披肩、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衬衫、窗帘、无纺布、熔喷布等10种产品。发现8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抽查不合格率为10.6%。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往年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88家,88家企业产品全部合格。
3 j' M+ U; O8 @8 E) ], Z, ~/ R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休闲服装。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地市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抽查了7个地市21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21批次产品,抽查了15家企业网络销售的15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52家,其中省内企业33家。经检验,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起球等6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色牢度等。 (二)校服。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4个地市122家企业生产的177批次产品,抽查了3个地市7家企业销售的13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21家,其中省内企业116家。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4家,抽查不合格率为2.1%。 本次抽查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起球等6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 (三)帽子。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发现3个地市5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帽子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外生产企业5家,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 本次抽查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等。 (四)袜子。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发现5个地市10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袜子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外生产企业10家,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 本次抽查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异味等6个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等。 (五)围巾披肩。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8家企业销售的8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8家,均为省外企业。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率为12.5%。 本次抽查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pH值等。 (六)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213家企业生产的218批次产品,抽查了12个地市137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153批次产品,抽查了75家企业网络销售的78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89家,其中省内企业134家。经检验,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8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2.7%。 本次抽查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附件锐利性、色牢度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附件抗拉强力、纤维含量、绳带要求、pH值、色牢度等。 (七)衬衫。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抽查了3个地市10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9家,其中省内企业10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 (八)窗帘。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2个地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阻燃性能、甲醛、pH值、色牢度等4个项目进行检验。 (九)无纺布。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地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数、断裂伸长率、断裂强力、pH值、过滤效率等6个项目进行检验。 (十)熔喷布。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数、阻燃性能、初始过滤效率、断裂伸长率、断裂强力、pH值、过滤效率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 4 n! k( H; Z7 w$ s. v% Y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问题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将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各地要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情况表 2024年5月16日 (请点击原文链接获取正文及附件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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