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
邻苯二甲酸酯类是指邻苯二甲酸(Phthalate acid) 的酯化衍生物,是塑胶工业中最为常见的塑化剂,被广泛添加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胶合剂、涂料、油墨、驱虫剂、与个人护理用品(如指甲油、头发喷雾剂、香皂和洗发液)等产品中。
塑胶中常添加的邻苯二甲酸盐(酯)类有下列16种:
己二酸二 (2-乙基己基)酯(DEHA)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邻苯二甲酸二丙酯(DPrP)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IBP)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P)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IOP)
邻苯二甲酸二正壬酯(D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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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规:
资料表明,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的玩具及儿童用品,长时间接触,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甚至致癌,因此全球各国纷纷建立规范,以减少邻苯二甲酸酯类对人体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欧盟:2007 年1 月16 日起,欧盟开始执行新指令2005/84/EC,要求如下:所有玩具及育儿物品中,DEHP、DBP 及BB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所有可以放入儿童嘴中的玩具及育儿物品中,DINP、DIDP 及DNOP 的含量不得超过0.1%。丹麦方面,除了上述欧盟所规定的含量要求外,针对小于三岁幼童所使用的玩具及育儿物品,任何一项邻苯二甲酸酯类含量不得超过0.05%。
美国:2005年,环境保护署通过TBT/WTO通报(通报号﹕G/TBT/N/USA/122),将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列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清单。
2006年12月1日,美国旧金山市政府开始执行新法令,禁止在旧金山市及其所属乡镇生产或销售以下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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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超过0. 1 %的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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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或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超过0. 1 %的可放人儿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
加利福尼亚州也提出类似的AB 1108法令,并预计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日本:2003年8月1日厚生劳动省开始执行《食品、添加物等规格的修正》告示(厚生省第267号)中的建议内容,要求玩具和食品器具、容器包装不使用含有DEHP的PVC材料。
《食品、添加物等规格的修正》规定的“以口部接触为主要性质”的玩具范围比欧盟规定的“用于吮吸”的玩具范围要广得多,且“乳幼儿”所指龄范围“6岁以下”也比欧盟所规定的“3岁以下”要大。
韩国:技术标准院(KATS)于2000年1月通过WTO/TBT通报了玩具检验准则,禁止玩具使用含有DEHP、DINP、DEP、DBP,日摄入量(ADI)超过允许度0﹒15mg/kg/d的塑料材料。
发展趋势:
一,研制新型增塑剂,例如,巴斯夫公司开发的环保增塑剂Hexamoll Dinch。
二,采用柠檬酸酯类产品,替代邻苯二甲酸酯类传统增塑剂。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已先后出台规定,允许柠檬酸酯类产品作为儿童玩具、卫生用品、医疗器械、人造革等与人体密切相关产品且卫生要求较高的塑料助剂之一。我国仅有少数科研单位少量生产,尚无工业化的柠檬酸酯装置投产。
建议企业:
1,控制并逐步减少邻苯二甲酸酯类在产品中的使用,尽早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的安全替代品。
2,研制新型“绿色”环保无害增塑剂,抓住机遇,开拓市场。
20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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