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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绒棉国家标准进一步修改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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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8-12-9 2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6月13日召开的2008’中美国际棉花技术交流高层峰会上,安徽财经大学棉花工程研究所所长刘从九教授做了题为《中国棉花质量检验现状及展望》的大会发言,他系统介绍了我国棉花质量检验的现状,现行的棉花检验技术标准,以及细绒棉国家标准的进一步修改方向。  刘从九介绍说,我国的棉花检验机构按照政府设置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行业内部的棉花检验机构两层设置。目前,全国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共158个,其中国家级的中国纤维检验局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省及省以下各级专业纤检机构由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立。

      我国现行有关棉花的国家标准分四个类别,即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基础标准、实物标准。其中产品标准有3个,都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为GB 1103—2007《棉花细绒棉》、GB 1103.3—2005《棉花天然彩色细绒棉》、GB 19635—2005《棉花长绒棉》。方法标准有21个,都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涉及棉纤维试验取样,棉纤维长度、成熟度、线密度、马克隆值、断裂比强度、颜色、含糖试验,原棉回潮率、含杂率、疵点试验,HVI棉纤维物理性能试验等。基础标准有4个,其中1个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T 6975—2007《棉花包装》、GB/T 13786—1992《棉花分级室的模拟昼光照明》、GB 6529—1986《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13776—1992《用校准棉样校准棉纤维试验结果》。实物标准包括GSB11—2057—2007《棉花手扯长度》、GSB11—1328—2000《马克隆值校准棉花》、GSB11—1538—2003《棉花杂质校准样品》、GSB16—1907—2005《国家短纤维率校准棉花》、GSB16—1908—2005《国家校准棉花》、GSB16—1909—2005《国家HVI校准棉花》、GSB16—1910—2005《棉花疵点标准样品》。我国棉花标准在数量上,名列世界前茅。在标准的内容上,有国际上通行的常规棉纤维试验方法(参照采用ISO、ASTM标准),有我国自创的棉花测试仪器的试验方法(如光电长度仪、自动光电长度仪、偏光仪、电测器等),也有当代最先进的大容量纤维测试仪(HVI)试验方法标准。

      2007年9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2007《棉花细绒棉》国家标准,该标准同时适用于感官检验和仪器化检验。新标准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了仪器化检验作为棉花标准改革的方向。此次会上,刘从九教授为我们介绍了下一步细绒棉国家标准继续修改的方向:

      1.重点研究我国棉花色特征分级。
      加快建立我国棉花色特征实物标准体系,尽快实现由棉花品级检验向棉花色特征分级的过渡;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国棉花色特征图,确保棉花色特征仪器化检验与感官检验的高度一致性(尤其是农商交接感官检验与仪器化公证检验相符率的研究)。同时,要配套研究取消品级检验后,对棉花轧工质量的评价及其实物标准的建立。

      2.继续完善棉花仪器化检验分级规定
      根据对我国已开展的仪器化检验及其他品质调查数据的分析,进一步合理调整现行棉花标准中相关仪器化检验指标的分级分档规定。包括研究综合评价棉花质量的方法和指标以及仪器化检验棉花的组批规则的规定等。

      3.适时将短纤维率和棉结指标纳入标准
      待棉花短纤维含量或棉结检测技术成熟后,及时将相应指标修订纳入棉花标准,作为棉花质量综合评定内容,满足棉花贸易以及纺织的需要。

      4.修订棉花回潮率标准
      棉花回潮率是棉花标准的重要指标。加快温湿度对棉花回潮率检测的影响项目研究,研发棉花回潮率测试新技术,修订棉花回潮率试验方法标准,解决几十年来由于技术原因而产生的棉花结算重量偏差和经济利益纠纷问题。

      5.修订棉花含杂率标准
      根据我国棉花加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流通中皮辊棉与锯齿棉不同级别实际含杂率的统计分析,在进一步实验验证、调研的基础上,对皮辊棉、锯齿棉标准含杂率进行修订。

      6.简化现行棉花标准
      现行细绒棉国家标准涉及的内容较多、篇幅较长,可考虑修订简化。如对有关棉花贸易中涉及的结算重量的种类及计算问题,棉花标准不予规定,通过有关方面制定贸易规则进行约定;成包皮棉异性纤维含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以补充到有关部门发布的联合规章中予以调整。

    作者:刘从九     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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