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留意正式发布版,本意见稿仅供参考)
GB/T 4802.1—××××
代替 GB/T 4802.1—1997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Textiles — Determination of fabric propensity to surface fuzzing and to pilling–Part 1: Circular locus method
(征求意见稿)
前言
GB/T 4802《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分为3个部分:
— 第1部分:圆轨迹法
— 第2部分:改型马丁代尔法
— 第3部分:起球箱法
本部分为GB/T 480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是对GB/T4802.3-1997《纺织品 织物起球试验 起球箱法》的修订。本部分与GB/T4802.1
-1997的主要差异为:
1.标准名称修改为:《纺织品 织物表面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2.适用范围中未对适用织物进行规定;
3.修改并补充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内容;
4.规定了评级箱的具体要求并以图示说明;
5.增加了试样预处理的条款;
6.增加了“测试结果与平均值之间的差值如果超过半级,则应报告每一块试样的等级数”;
7.评级方式由采用样照评级改为视觉描述法评级。
本部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4802.1-1997。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
本部分由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1 范围
GB/T 4802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圆轨迹法对织物表面起毛起球性能及表面变化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529
|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6529-xxxx, ISO 139:2005,MOD)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起毛 fuzzing
织物表面粗糙或纤维从织物中延伸出来在织物表面产生明显的变化。
注:此种变化可能发生在水洗、干洗或穿着过程中。
3.2 起球 pills
光线不能透过、并产生投影的在织物表面纤维缠绕形成的的球,。
注:此种变化可能发生在水洗、干洗或穿着过程中。
3.3 起球 pilling
织物表面毛球产生的过程。
4 原理
按规定方法和试验参数,采用尼龙刷和磨料或仅用磨料,使织物摩擦起毛起球。然后在规定光照条件下,对起毛起球性能进行视觉描述评定。对样品进行的任何特殊处理(例如,水洗、清洁)须经有关方同意,并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5 仪器
5.1 圆轨迹起球仪
试样夹头与磨台质点相对运动的轨迹为圆,相对运动速度为(60±1)r/min,试样夹环内径(90±0.5)mm,夹头能对试样施加表1所列的压力,夹头压力可调,压力误差为±1%。仪器装有自停开关,配有可预置的计数装置,记录试样运动次数。。
5.2 磨料
5.2.1尼龙刷:尼龙丝直径0.3mm;尼龙丝的刚性必须均匀一致,植丝孔径4.5mm,每孔尼龙丝150根,孔距7mm;刷面要求平齐,刷上装有调节板,可调节尼龙丝的有效高度,从而控制尼龙刷的起毛效果(见附录A)。
5.2.2磨料织物:2201全毛华达呢,2/2斜纹19.6 tex×2,捻度Z 625—S 700,密度为445根/10 cm×244根/10cm,平方米重量为305g/m2。
5.3 试样垫片,用泡沫塑料,重约270g/m2,厚度约8mm,垫片直径约105mm。
5.4 裁样用具,裁取直径为(113±0.5)mm的试样。可用模板、笔、剪刀剪取试样。
5.5 PVC胶带,19mm宽。
5.6 评级箱
用白色荧光管或灯泡照明,保证在试样的整个宽度上均匀照明。并且应满足观察者不直视光线。光源的位置与试样的平面应保持有5º-15º(见图1)。正常校正视力的眼睛与试样的距离应在30 cm -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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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调湿和实验用大气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采用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即,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4%。
7 试样制备
7.1 预处理
如果需要,采用有关方认可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水洗或干洗。
注1:GB/T 8629或GB/T 19981.1和GB/T 19981.2中的程序可能是适合的。
如果进行水洗或干洗,按第9章规定的评级程序,对预处理前和处理后试样进行评定。
7.2 试样
从样品上剪取5个圆形试样,每个试样的直径为(113±0.5)mm。在每个试样上标记织物反面。当织物没有明显的正反面时,两面都要进行测试。另剪取1块评级所需的对比样,尺寸与试样相同。
注:取样时,试样不应包括相同的经纱和纬纱。
7.3 试样的调湿
按第6章规定的标准大气调湿试样至少16h,并在同样的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
8 试验步骤
8.1 仪器应水平放置,尼龙刷保持清洁。如果仪器每天使用,每星期至少做清洁工作一次。用合适的溶剂(如丙酮)清洁刷子,用手刷梳除短绒和用夹子夹去突出的尼龙丝。
8.2 分别将泡沫塑料垫片、试样和磨料装在试验夹头和磨台上,试样应正面朝外。
8.3 表1中规定了五种试验参数,根据织物类型选取试验参数进行试验。
表1
参数类型
| 适用织物
| 压力
| 起毛次数
| 起球次数
| A
| 化纤丝针织物
| 590 cN
| 150
| 150
| B
| 化纤纯纺及混纺机织物
| 590 cN
| 50
| 50
| C
| 精梳毛混纺织物,军需服面料
| 490 cN
| 30
| 50
| D
| 精梳毛织物,内衣面料,轻起绒织物,针织短纤织物
| 780 cN
| 0
| 600
| E
| 粗梳毛织物,绒类织物,松结构织物
| 490 cN
| 0
| 50
|
注1:表1中未列的其他织物可以参照表1中所述类似织物或按有关双方商定选择参数。
注2:预期所有类型织物测试或穿着时的起球情况是不可能的。因此,对于特殊结构的织物,有关方可以对起毛起球次数取得一致意见。
8.4 按照8.2装好试样和磨料,根据表1标注的织物试样施加压力,启动仪器,至预置的次数。
9 起毛起球的评定
评级箱应放置在暗室中。
在评级箱(见图1)的试样板的中间,沿织物并排放置1块已测试样和1块未测试的对比样。如果需要采用PVC胶带固定在正确的位置。已测试样放置在左边,未测试样放置在右边。如果测试样在起球测试前经过预处理,则对比样也应为经过预处理的试样。如果测试样在测试前未经过预处理,则对比样应为未经过预处理的试样。
为防止直视灯光,在评级箱的边缘,从试样的前方直接观察每一块试样。
由于评定的主观因素,建议多个人进行评定。
依据表2中列出的等级对每一块试样进行评级。如果起毛起球的情况介于两级之间,记录半级,如,3-4。
单个人员的测试结果是所测试的5个测试样等级数的平均值。试验室样品的测试结果为所有试验人员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经有关方同意,可采用样照评级方法,以支持描述法的评定结果。
可采用第二种评定方式,即转动试样直到观察到的起球现象更加严重。这种评定可提供极端情况下的数据。如,沿试样表面的平面进行观察的起球情况。
记录表面变化的任何其它状况。
表2
视觉描述评级
级数
| 状态描述
| 5
| 无变化。
| 4
| 表面轻微起毛或轻微起球。
| 3
| 表面中度起毛或中度起球。不同大小和密度的球覆盖试样的部分表面。
| 2
| 表面明显起毛或起球。不同大小和密度的球覆盖试样的大部分表面。
| 1
| 表面严重起毛或起球。不同大小和密度的球覆盖试样的整个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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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结果
记录每一块试样的等级,并按第9章计算评定结果的平均值。如果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不是整数,取最邻近的半级数。测试结果与平均值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半级,如超过半级,则应报告每一块试样的等级数。
11 试验报告
试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本部分的标准号;
b)试验样品描述;
c)如需要,描述试验样品的预处理;
d)测试样数量和评级者的人数;
e)仪器参数类型;
f)试验日期;
g)起毛、起球或起毛起球的最终评定等级;
h)经预处理后试样与未经过预处理试样相比,试样起毛、起球或起毛起球的评定级数;
i)偏离本程序的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