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C发布最终规则将受限邻苯二甲酸酯的种类将由6种增加至8种,同时发布了关于CPSC认可实验室开展受限邻苯检测要求的建议修订稿 10月27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联邦公报网站上公报了关于新增受限邻苯二甲酸酯的最终规则16 CFR 1307,将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受限的邻苯二甲酸酯由6种增加到8种,将于2018年4月25日起正式生效。
具体受限邻苯二甲酸酯的变化详情如下:
旧版要求(CPSIA 108节) | 新版要求(16 CFR 1307) | 永久性禁令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维持不变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 | 维持不变 |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 维持不变 | 临时性禁令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 成为正式受限物质 |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 不再受限 | 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 | 不再受限 | / | 新增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 | 新增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ENP) | / | 新增邻苯二甲酸二已酯(DHEXP) | / | 新增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
该规则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美国慢性危害研究顾问团(CHAP)于2014年7月发布的关于邻苯二甲酸酯及其替代物的最终研究报告,具体链接参见:
http://www.cpsctest.com/news_vie ... &Lin_newsSort=0
这一规则的出台,无疑将会增加我国有关出口企业的成本,有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应对。
此外,CPSC还同时发布了对开展受限邻苯二甲酸酯检测的第三方实验室认可要求的建议修订稿,将对16 CFR 1112进行修订,同时公布了新版邻苯二甲酸酯检测方法的草案(CPSC-CH-C1001-09.4),以供评议,有关各方必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评议的提交。
作为过渡期,16 CFR 1112的正式文本公布后两年之内,第三方检测机构仍可采用旧版检测方法,即CPSC-CH-C1001-09.3,此后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使用新版的检测方法进行8种受限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 来源:CP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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