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enghua 于 2016-11-16 09:20 编辑
我已经找到,谢谢楼主,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一、为了对检验检测专用章进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二、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管理,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用章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章记录资料要存档备查。
五、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要经过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批准。
六、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变更,也须要经过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批准。
七、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含下列内容:本单位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字样、五星标识。专用章形状通常为圆形,参考式样如附件。
八、丢失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单位要及时声明作废。
九、本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一、为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核发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MA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和相关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应符合本要求规定的尺寸比例,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的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
四、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上部适当位置。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注重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的管理,建立并保存相关使用记录。
六、本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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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应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标志管理的文件规定,符合尺寸、比例、颜色方面的要求,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制度,并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