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下准则的规定: 5.6.1条规定“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校准的计划”,该条款的注中说明“该计划应当包含一个对测量标准、用作测量标准的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以及用于检测和校准 的测量与检测设备进行选择、使用、校准、核查、控制和维护的系统”。 可见核查是实验室 量值溯源计划系统的一部分,只要可能,所有设备都应进行期间核查 (标准物质必须全部做期间核查!!!)。 实验室开展期间核查时,应从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设备和参考标准的重要程度以及质量 活动的成本和风险等因素考虑,确定期间核查的对象、方法和频率,并针对所需核查设备的 计量性能制定期间核查程序。根据核查对象的用途和特性,大体上可以分为下述三种情况。
1、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的期间核查 (1)被校准对象为实物量具:可以选择一个性能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 (2)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校准对象为测量仪器:可以不进行期间核查,但需利用历年的校准证书画出校准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3)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和被校准的对象均为测量仪器:选择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2、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 (1)若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即可用它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2)若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被测物品,即可用它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3)若对于被核查的测量设备来说,不存在可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或稳定的被测 物品,可以用仪器比对、实验室比对等方式证明其稳定性。
3、一次性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方法是否正确,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通常与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或实验室自行规定的设备再校准的时间间隔有关。期间核查实质是考核设备示值的系统误差或系统效应对设备示值的影响(稳定性), 因此应当排除来自被测对象、环境和人员等随机误差或随机效应的影响,为使被测对象的影 响尽可能地小,必须选择一稳定的测量对象来做核查标准。为使环境和人员的影响尽可能地小,可以在期间核查的测量中通过多次(例如等于或大于10次)独立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 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期间核查不是重新校准或再校准,不需要对设备的所有测量参数和全部测量范围进行核查。选择哪些参数作为期间核查,可以参照以下两种情况: (1)选择对设备的关键测量参数应进行期间核查。但是,对于多功能设备,应选择基本参数。例如,对数字多用表可以选择直流电压和直流电流,因为电阻可以由直流电压和电流导出;而交流电压/电流是通过积分转换为直流电压/电流的。 (2)选择设备的基本测量范围和常用的测量点(示值)进行期间核查。例如,对数字多用表的直流电压可选择10V进行期间核查,因为其内部基准电压为10V;而直流电流可选择 1mA,因为其内部直流电流为1mA的恒流发生器。又如,电子天平如果实验室经常使用的称量值是100mg,那么可以选择100mg作为期间核查的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