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服装检测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元茂测试仪器美邦测试仪器◆玛莎百货M&S标准免费下载◆加拿大CAN标准免费下载
◆JC.PENNEY全套测试方法◆澳大利亚AS标准免费下载您的位置,联系cnfzjc#126.com▲耐日晒色牢度试验专区
查看: 1766|回复: 11

服装面料含有针梭织的纤维成分的标注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7-13 16:1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10-20 16: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服装中含有针梭织面料的,即使针梭织面料的纤维成分一样,也要分针织部分和梭织部分来标注,两者不能放在一起标注,是否有这种说法?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2-21 14:2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0-21 1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GB/T 29862-2013中6.8条有要求,如果不同成分不同比例肯定需要单独标注;但是同是面料或者同是里料时,相拼部分与主料成分与比例相同时,应该可以一起标注;不过面料和里料及时成分和比例相同,只要不是一种面料,也需要分开标注,比如面料是全棉的机织布,里料时全棉的针织布或者另外一种机织布。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7-13 16:1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09: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野渡孤舟 发表于 2014-10-31 23:05
    就是29862里面规定的呀

    29862中的意思应该是建议面料为针梭织时,如果成分相同,应该是可以合并标注的吧。但是有机构建议我们分开标注,我是想问问有没有什么其他行业内的规定?

    点评

    29862里第6.8条例:由两种及以上不同织物拼接构成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面料(或里料)的拼接织物纤维成分及含量相同时,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4 10:17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4 天前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0-29 09: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你这个情况是必须分开标注

    点评

    有什么依据吗?还是业内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29 14:07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7-13 16:1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9 14: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品质管理 发表于 2014-10-29 09:27
    是的,你这个情况是必须分开标注

    有什么依据吗?还是业内规定?

    点评

    就是29862里面规定的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31 23:05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9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08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10-31 23: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guyuehtt 发表于 2014-10-29 14:07
    有什么依据吗?还是业内规定?

    就是29862里面规定的呀

    点评

    29862中的意思应该是建议面料为针梭织时,如果成分相同,应该是可以合并标注的吧。但是有机构建议我们分开标注,我是想问问有没有什么其他行业内的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3 09:3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4 1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guyuehtt 发表于 2014-11-3 09:30
    29862中的意思应该是建议面料为针梭织时,如果成分相同,应该是可以合并标注的吧。但是有机构建议我们分 ...

    29862里第6.8条例:由两种及以上不同织物拼接构成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面料(或里料)的拼接织物纤维成分及含量相同时,面料(或里料)可合并标注。
    整句话理解下来就是前面要求分开,后面注释在纤维成分含量都一样的情况下可合并标注,不过还是建议以分开为主。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3-16 16:37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12-8 11: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分开标比较容易理解。
  • TA的每日心情

    2023-8-1 09:12
  • 签到天数: 16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2-25 09: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分一样的一般合并是木有多大问题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1-16 15:3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1-11 17: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29862中6.8所示,若是成分及含量相同可以统一标示;若是不同,就要分开标示了。只要这样标,应该没人会挑出毛病的。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3-28 08:17
  • 签到天数: 8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3-13 11: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规避市场风险,我们都是分开标识的,安全,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9 10:1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7-10 08: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并标注不能算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国纺织服装检测论坛 ( 苏ICP备17035522号-2 )

    GMT+8, 2024-4-16 20:30 , Processed in 0.081568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