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上午8点至10点和下午3点至5点的自然光线是观察颜色、进行色彩比较最为理想的光源,这个时候的自然光线柔和,包含了所有颜色的光谱曲线。在色彩管理的实际运用中,因为其目的是为了最真实地还原色彩、将色彩的损失降到最小,所以要求光源能够最大限度地模拟这段时间的自然光。这也是为什么在印刷领域要用D50或者D65的标准光源为颜色沟通的依据。在自然光线的照射下,物体能100%显现出它的绚丽色彩。我们运用标准光源就是为了能够在人工制造的环境下获得尽可能真实的色彩,以进行色彩的复制、传递和比较。照明光源对物体的颜色影响很大。不同的光源有着各自的光谱能量分布及颜色,在它们的照射下物体表面呈现的颜色也随之变化。为了统一对颜色的认识,首先必须要规定标准的照明光源。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首先规定了四种标准照明体的色温标准: (1)标准照明体A(代表完全辐射体在2856K发出的光); (2)标准照明体B(代表相关色温约为4874K的直射阳光); (3)标准照明体C(代表相关色温大约为6774K的平均日光,光色近似阴天天空的日光); (4)标准照明体D65:代表相关色温大约为6504K的日光,而标准照明体D代表标准照明体D65以外的其他日光。 CIE推荐下列人造光源来实现标准照明体的规定: (1)标准光源A:色温为2856K的充气螺旋钨丝灯,其光色偏黄; (2)标准光源B:色温为4874K,由A光源加罩B型D-G液体滤光器组成。光色相当于中午日光; (3)标准光源C:色温为6774K,由A光源加罩C型D-G液体滤光器组成,光色相当于有云的天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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