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奥特莱斯分会获悉,国内首个奥特莱斯行业标准《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已经通过审定,近期将出台。行业内存在的销售假冒伪劣国际名品,虚假打折等欺骗消费者的现象有望得到修正。 据了解,奥特莱斯是英文OUTLETS的中文直译,在零售商业中专指由销售名牌过季、下架、断码商品的商店组成的购物中心。在国内,这种名牌+折扣的销售业态,从2002年北京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开门营业开始,已经有10多年历史。中国商业联合会奥特莱斯分会的统计显示,以奥特莱斯命名的折扣卖场已多达400家,部分地区已出现奥特莱斯扎堆的局面。 据奥特莱斯分会执行秘书长商秀丽介绍,国内消费者对奢侈品、高端商品消费热情与日俱增的同时,奥特莱斯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乱象。一方面,很多不太规范、不成气候的商业项目也命名或改名为奥特莱斯,更有不法商家打着奥特莱斯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国际名品,或出现商品标高原价,虚假打折等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另一方面,零售商、地产商投资、开发奥特莱斯的热情高涨,但对市场的研判和项目的规划缺乏指导;此外,奥特莱斯进入我国多年,同质化经营也日趋严重。 在欧美早已成熟的奥特莱斯业态,在中国却似乎陷入了困局。国外入驻奥特莱斯的品牌九成以上都是国际一线大牌,国内却难得看到大牌云集的情况。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奥特莱斯开发、运营标准的缺失成为制约这个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记者注意到,经审定的《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对奥特莱斯业态配比、商品结构、商品价格折扣管理等都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其中对于业态配比,标准要求奥特莱斯营业面积中购物业态占比不低于50%,并配备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辅助业态,以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有关商品结构,标准规定奥特莱斯经营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品比例不宜低于经营品牌的70%,一般国际一线品牌达到30%,二线品牌达到50%,知名品牌达到70%;有关商品价格折扣管理,标准规定奥特莱斯所售商品中零售价6折以下的商品在所售商品中占比不低于80%。奥特莱斯所售商品每一件单品都应按国家《价格法》明码标价,分别标出原价、折扣后现价或奥特莱斯专售价。 商秀丽表示行业标准将有助于规范行业乱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工业与信息化标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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