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品质管理 于 2024-10-24 09:15 编辑
1.3 纺织产品标准中的质量
对于具体的产品,如衬衣、针织内衣、床上用品、围巾、毛皮服装等,都有相应的产品标准,标准中通常都会规定对产品的要求、检验方法、分等规定、检验规则(产品质量判定)、标志包装贮运等,因此产品标准是对产品质量提出的要求及判定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对于使用说明与产品质量的关系,在产品标准中界定清晰,各个标准的编写方法也有区别,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标准的要求、分等规定、检验规则等重要章节中都未提及使用说明的内容,只有在标准最后的标志(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章节中有相关描述,即标准对产品的要求和质量合格评定不涉及使用说明,而产品的使用说明与包装、储运一样,只是作为产品交付时必备的附属品或一般指导事项,但不涉及考核判定。如针织产品、家纺产品、皮革毛皮服装、箱包等标准基本都是这种情况。
如,GB/T 8878-2023
2)在标准要求中对使用说明有条款要求(一般按GB/T 5296.4要求),但在检验规则、分等规定、检验规则等质量评定的章节中并未提及使用说明的内容,即标准的产品的质量合格评定与使用说明也是无关的,同样在标准最后的标志(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章节中有相关描述,因此与上述1)的情况是相同的,大部分机织服装都是这种情况。
如,FZ/T 81007-2022
其中,FZ/T 80002部分内容
3)有极个别标准,在标准要求中对使用说明有条款要求(也有的没有提及),在外观缺陷表中有提及(仅作为轻缺陷),但在分等规定、检验规则等质量合格评定中也没有使用说明的判定。按照一般解释,标准本意是当使用说明出现不符要求无论轻重都作为1项外观轻缺陷,而如对“产品使用说明”这一项评价,应与外观分开,单独另行进行评定,因此这种情况质量合格评定也不含产品使用说明。这类标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同样在标准最后的标志(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章节中有相关规定,与上述2)的情形是相同的。
如,GB/T 14272-2021
检验规则与上述FZ/T 81007是类似的。
上述无论哪种情况,标准中的产品质量分等及判定主要是依据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等产品自身性能状况,而产品质量评定的依据不含产品的使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