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生 发表于 2011-3-3 10:35:00

2011年中国进出口服装新政策出台

中国推出了有关进出口纺织服装的新政策,已于2011年1月1日实施。纺织服装业需要达到指定要求以符合新入口政策,包括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 (如 GB 18401 和 GB5296.4 等),及按照出口政策提供有关支持文件。该政策的一般要求概括如下。

进口纺织服装的检验与监管要求:

1.进口商必须提供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 (GB 18401、GB 5296.4等) 的合格声明;而该合格声明表格需向CIQ 索取。
2.对进口纺织服装进行安全、卫生、环保范畴 (按照GB 18401及其他强制性标准) 的检测和监管,并符合反欺诈政策 (anti-fraud policy) (按照FZ/T 01053 标准进行纤维分析) 。
3.进口纺织服装进入市场前,按照GB 5296.4的要求进行标识标签检验。
4.就原本于中国制造并出口,然后再进口至中国的纺织服装,进口商需向CIQ提供相关支持文件以安排再进口。
5.对不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进口产品,将实施销毁或退运;如产品已进入中国市场,则实施召回行动,相关的进口商和零售商会有可能被处罚。


出口纺织服装的检验与监管要求:

1.2011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新出口政策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出口企业需要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提供产品合格声明,及提供按照纺织服装目的地国家的要求的测试报告。合格声明表格需向CIQ 索取。
2.出口政策将于过渡期结束后,于2011年5月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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