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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法规·生态环保」
› 2011年1月1日起,中国进出口纺织时装产品实施的新政策
厦门小生
发表于 2011-3-3 09:44:00
2011年1月1日起,中国进出口纺织时装产品实施的新政策
根据新政策,所有进口服装产品会由中国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法检。而进口商需提供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国标18401,国标5296.4等)的合格声明。出口服装产品亦会重点进行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监管,特别是原辅材料,童装绳带和小部件的检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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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起,中国进出口纺织时装产品实施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