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sj 发表于 2011-3-1 23:20:00

2011报检员考试:萧山出境纺织品报检指南

2011报检员考试:萧山出境纺织品报检指南
一、概述
纺织品包含:纺织面料、梭织服装、针织服装、毯子等。
二、报检要求及随附单证
(一)出境货物报检单(原件),需按照《电子报检录入规范》录入(相关要求见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xs.ziq.gov.cn-报检与通关-报检指南-电子报检录入规范《出境》),收到正式报检号后打印且加盖公章;
(二)外贸合同(确认书或函电)或信用证(复印件);
(三)外销发票和装箱单(复印件);
(四)有外包装的需《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
(五)报检单位为非发货人的应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
(六)特殊要求:
1、服装报检应提供出境纺织制成品检验结果单、标识记录单、贴样单、(符合输入国法规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理化检测申请单及结果单(200件以上服装);
2、面料报检应提供出境纺织面料检验结果单,出口到欧盟、美国、日本的需提供理化检测申请单及结果单;
3、毯子报检应提供出境纺织制成品检验结果单、标识记录单、贴样单、(符合输入国法规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出口到欧盟、美国、日本的需提供理化检测申请单及结果单;
理化检测由检科院办理,详情咨询一楼检科院窗口。
(七)外埠纺织品生产企业的出口
按照产地检验原则,出境纺织品应在生产加工地办理相关检验手续。
三、结果评定及出证
(一)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本地口岸出境)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异地口岸出境)。
(二)经检验检疫判定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境;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四、施检部门
萧山检验检疫局纺织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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