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sj 发表于 2010-9-16 21:34:00

分光光度计比色皿间误差的消除

在做比色分析时,各种分析仪器都要求有配对良好的比色皿,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比色皿间的偏差不得超过0.5%。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使用不当,比色皿透光面有难除污斑或划痕,或由于原比色皿破损后重新配对不良,分析仪器的比色皿间会存在较大的偏差,这样就会影响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所以我们要清除皿间误差。

现在常用的皿间误差消除方法是:1#、2#比色皿以空间液为介质,分别测出吸光度,找出皿间误差,再从实际测得样品液的吸光度中减去皿间误差,得出样品液的真实吸光度。但是这种消除皿间误差的方法不妥,分析如下:

样品液的真实吸光度理论上可用一个比色皿测出。将空白液盛到1#皿,置于光路中,调整仪器使吸光度为零,再将样品液盛到1#皿,置于相同光路,根据朗伯一比尔定律,测出样品液的真实吸光度为:

A=K2C2L1……(1)

A:样品液真实吸光度;

K2:样品液吸光系数;

C2:样品液浓度;

L1:1#皿光径

在实际操作中,1#皿盛空白液,2#皿盛样品液,先将1#皿置于光路,调整仪器使吸光度为零,再将2#皿置于相同的光路中,测出样品液的吸光度为:

A=K2C2L2……(2)

A:样品液的测量吸光度;

L2:1#皿光径

(2)式—(1)式得出测量吸光度与真实吸光度的误差,也就是要修正的误差:

△A=A2-A=K2C2(L2-L1)……(3)

而现在常用的皿间误差消除法中,1#、2#皿的吸光度分别为:

A′1=K1C1L1  A′2=K2C2L2

A′1、A′2:1#、2#皿中空白液的测量吸光度:

K1:空白液吸光系数

C1:空白液浓度

以空白液为介质量的皿间误差为:

ΔA′=A′2-A′1=K1C1(L2-L1)……(4)

从(3)式中和(4)式可以看出,只有在K1C1=K2C2时,ΔA′才等于ΔA,也就是说现在常用的皿间误差消除方法才是正确的。但在随时实验条件下,要保证K1C1=K2C2是很困难的,所以说现在常用的皿间误差方法不妥。实验也可验证这一点。

正确的皿间误差消除方法可以从(3)式看出:1#、2#皿盛满样品液,分别测出吸光度,找出皿间误差,再从测量吸光度中减去皿间误差,得出真实吸光度。显然,每做一次分析,就要测一定皿间误差,这种方法是比较繁琐的。

当然也可用一个比色皿就可测出样品液的真实吸光度。但在实际操作时,仪器的稳定性会影响这种方法的准确性。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舍弃皿间的误差大的比色皿,选购配对良好的比色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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