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pony11 发表于 2010-4-20 11:53:00

第三批SVHC

2010年3月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提议,由丹麦,法国,德国三个欧盟成员国提出的将8种化学物归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并且为可能的授权候选物质。各国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发表有关该提议的评论。
    详细清单如下:
1.三氯乙烯
2. 硼酸
3.无水四硼酸钠
4.七水合四硼酸钠
5.铬酸钠
6.铬酸钾
7.重铬酸铵
8.重铬酸钾
   这8种物质被提议为SVHC物质,是由于它们对人类健康存在着严重的潜在危险。这8种物质是致畸致癌以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质。授权候选清单中现已有30种物质,列入该清单意味着对含有这些物质的配置品和物品的供应商提出了新的信息要求。
   根据欧盟 REACH 法规的规定,输欧产品若不符合 REACH 法规SVHC规定要求,将面临被召回或撤出欧盟市场的风险。就日益增多的SVHC管控物质,企业如何应对,节省成本呢?笔者就这一问题致电一直关注 REACH法规更新的谱尼测试集团,谱尼专家建议一是建立企业管控体系,将SVHC列入其中,二是考虑通过MSDS初步对新增的SVHC进行排查,通过整个供应链管控应对日益严格的REACH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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