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sj 发表于 2010-4-1 23:16:00

2010RoHS最新现况:增豁免项目和评估时间表

2010RoHS最新现况:增豁免项目(2010/122/EU)和2010RoHS评估时间表


RoHS新增豁免项目(2010/122/EU)

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2月底公布2010/122/EU,新增第39条关于镉(Cd)的豁免项目。
“39.固态照明或显示系统中,用于色彩转换的II-VI族LED中所含的镉(每平方厘米发光区域中,Cd含量小于10μg)。此项豁免将于2014/7/1截止。”

RoHS提案将新增更多限用物质

2009底,欧盟议会议员提出一份修订报告,针对2008年12月3日由欧盟执委会于所公告的RoHS修正草案–2008/0240(COD)进行大幅的修订。
此份修订报告中,RoHS将扩大管制范围及在电子电气产品中新增更多有害物质的限制。此份最新RoHS修订草案中,对电子业界冲击最大的部分,节录如下:

1.该新草案将涵盖所有电子电气产品,但并不限制其产品范围。因此,附录I新增了第11大类“其它未包含于上述10大类之电子电机产品”,以及删除附录II逐项细列的产品清单。此举目的在于所有EEE产品均须受RoHS所规范,并不局限于附录II列出的这些产品。

2.该草案应适用于所有EEE产品,并不局限于某些特定分类,且此份新草案特别提出EEE产品的电源线,耗材及其配件亦受RoHS所规范。


3.附录IV的B部份新增7项限制物质,其浓度限值均为0.1%(即1,000ppm)。

新增的限制物质分列如下:
(1)溴系阻燃剂
(2)氯系阻燃剂
(3)聚氯乙烯(PVC)
(4)氯系塑化剂
(5)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6)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
(7)邻苯二甲酸二丁酯nt face="Times New Roman">(DBP)


4.附录IV新增一系列“电子电气产品中优先关注的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或环境造成危害。执委会之后也会审视这些“优先关注物质”,及考虑是否将之放入附录III的限制清单中,以逐步淘汰这些物质。这批优先关注物质如下所示:
(1)砷的化合物
(2)铍及其化合物
(3)三氧化二锑
(4)三氧化二镍
(5)双酚A
(6)溴系阻燃剂外的有机溴化物
(7)氯系阻燃剂及塑化剂ont-size: 10.5pt">

2010年欧盟RoHS指令评估时间表:
5月4日:报告预计于委员会中被采纳并进行一读程序。
5月18日:全体会议(暂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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