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测定的政策和标准作业程序(SOP)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总顾问最近发布了一项关于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测试的政策声明,该声明符合《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第108条款的规定。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职员解释说明了禁止用于“各个单独的增塑零部件”的特定邻苯二甲酸盐。为了配合该政策的执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职员发布了一项新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对各种增塑材料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进行测定。照《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第108条款关于邻苯二甲酸盐的规定,某些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过0.1%的儿童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禁止出售。于2009年3月颁发的标准作业程序(SOP)表明,该禁令适用于整件玩具或儿童保育用品,但并不适用于产品的各个零部件或原料1。但是,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总顾问在2009年7月31日发布的政策声明2里指出,该要求适用于各个原料零部件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因此,总顾问建议“各个单独的增塑零部件的特定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过0.1%的儿童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禁止出售”。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职员的这一发现对于如何对受制于108条款的产品进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测定是很重要的——只有那些由增塑材料制成的零部件需要进行测定,且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以百分比浓度表示)以被测部分的重量为基准进行计算。
注意到邻苯二甲酸盐经常被用作塑料增塑剂和粘合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职员列举了一些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特殊材料的例子。职员也列举了一些在一般情况下不含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的例子。这两种材料的例子如下页所示:
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材料一般情况下不含邻苯二甲酸盐并无须检测的材料聚氯乙烯(PVC)及其相关聚合物,聚偏二氯乙烯(PVDC)和聚醋酸乙烯酯(PVA)。这些材料通常都要进行检测。
未抛光金属。软性或软质塑料和橡胶,聚烯烃、硅橡胶和天然乳胶除外。
天然木材,加到木材上的涂层和粘合剂除外。泡沫橡胶或泡沫塑料,如聚氨酯(PU)由天然纤维制成的纺织品,如棉花或羊毛等,印刷装饰品、防水涂层或其他表面处理物、背面涂层和弹性材料(尤其是睡服)除外。表面涂层、防滑涂层、抛光剂、贴纸和印刷设计图案由普通合成纤维制成的纺织品,如聚酯纤维、腈纶和尼龙,印刷装饰品、防水涂层或其他表面处理物和弹性材料除外。含有PVC及其相关聚合的纺织品必须进行检测。服装类的弹性材料,如睡服。聚乙烯和聚丙烯(聚烯烃)粘合剂和密封胶硅橡胶和天然乳胶电绝缘材料矿物质材料,如沙粒、玻璃和水晶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将使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测定的要求与欧盟和加利福尼亚州保持一致。职员期待进一步出台新解释规定,以便
1)使关于邻苯二甲酸盐的108条款更精确、更能起到保护身体健康的作用,2)简化检测程序,和3)通过取消不必要的检测以减少检测费用。
检测方法CPSC-CH-E100-09.2“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测定的标准作业程序3”描述了在对各个增塑零部件进行萃取和分析前都必须用到的样品准备程序。每个增塑零部件应被剪切成小块,或研磨成一种有代表性的粉末。当应用性电池、其他电源或压缩气罐从样品移除开,它们便无须进行检测,也不再算是产品的一部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标准作业程序列出了很多能被用于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测定的代替方法和分析法,其概述如表1所示。
样品准备
萃取方法
分析方法
CPSC-CH-C1001-09.2
CPSC-CH-C1001-09.1
CPSC-CH-C1001-09.1
加拿大卫生部方法C-34
EN 14372:2004
加拿大卫生部方法C-34
EPA 3540C(索式萃取法)
EPA 3541(自动化索式萃取法)
EN 14372:2004
EPA 3545A(加压流体萃取法)
EPA 3546(微波萃取法)
EPA 8270D
EPA 3550C(超声波萃取法)
加州有毒物质控制部方法
ASTM D 2124-99(2004)
加州有毒物质控制部方法
来源:SGS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