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科院“虚假检测”迷局:对手钓鱼取证
沈阳变压器研究所针对其头号竞争对手苏州电科院“钓鱼”取证成功,后者则将责任推向中介机构。发生在中国电器设备检测领域的这起奇案,折射出该行业恶性竞争下的畸形生态 电力设备检测领域的名企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0215.SZ,下称苏电院),今年卷入了一起刑事怪案。 去年年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干警远赴江南,抓捕了苏州吉力质量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吉力)负责人吉诚梓、苏州中保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下称苏中中保)负责人卫保平,并同时传讯了苏州倍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倍通)的负责人。 随后,吉诚梓、卫保平被押回内蒙古接受警方讯问。在被刑拘不到一个月后,两人取保候审。 案件的起因是来自电器检测领域内的企业举报,举报方为内蒙古胜华腾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报案材料显示,胜华腾科为入围电网设备集体采购项目,联系了上述几家苏州电力检测代理公司,在未提供任何电器检验样品的情况下,通过支付代理费的方式,顺利“获取”了由“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上级,正是业内熟知的苏电院。 甲方乙方签订服务合同,乙方如约完成了义务,甲方也支付了约定的对价。完美履约后,甲方却向警方举报乙方涉嫌经济犯罪——此案逻辑颇为怪异。 随后,苏电院也到苏州警方报案,称胜华腾科故意通过中介公司来对苏电院的检测过程“诬告陷害”,是“假公司报假案”。 据《财经》记者了解,这起怪案的背后,有着更为复杂的背景,它是中国电器设备检测领域畸形竞争的产物。 沈变所“钓鱼”? 举报方内蒙古胜华腾科,并没有生产过任何电力设备,甚至没有生产过一件样品。 举报方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财经》记者承认,胜华腾科事实上是电器检测领域的另一家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变所)一手成立的,注册地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胜华腾科成立的目的,并非为了生产销售电力设备,而是为了获取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证据。 换言之,胜华腾科是沈变所为“钓鱼”专门成立的“鱼饵”。 沈变所之所以出此下策,是他们认为业内发生了恶性竞争,“掮客”般的代理中介公司活跃在设备检测环节,使用种种非法手段,扰乱了市场秩序。 不断下滑的市场份额,让沈变所开始警觉与苏电院有关的代理公司们。虽有耳闻他们利用寻租或欺瞒手段搞不正当竞争,但沈变所却没有证据,无法正常维权。于是,胜华腾科就悄然登场。 原国家电网一位中层干部告诉《财经》记者,电器设备检验市场是绝对的卖方市场。由于近几年国家电力基建规模持续增长,等待检测的设备较多;而另一方面,有资质和检测技术能力的机构却并不多。若无特殊渠道,检测过程就需要“排队”,等待较长时间。 寻租空间因此出现。在电器设备检验环节,形形色色的中介代理公司开始应运而生,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能量”,让企业提供的样品提前送检;而更有甚者,竟然不需要设备公司提供任何样品,就可以帮助设备公司拿到检测合格证。 听到诸多这样的“传言”后,沈变所判断这是导致己方市场份额发生萎缩的主要原因。为搜集证据,“钓鱼”计划开始启动。 沈变所为此设立的第一个公司,其实设在北京,名叫北京先科中电电力技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先科)。2013年6月,北京先科开始与苏电院联系检测事宜。北京先科提供的双方对话录音显示,苏电院工作人员在通话中称“如果没有样品,可以找中介”。 随后,北京先科联系了苏州吉力的业务员,寻求为自己还未下线的“产品”——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进行检测。苏州吉力开出了检验费3.5万元、服务费(样机费)2.5万元的价格。 2013年6月7日,北京先科和苏州吉力签订了《产品质量认证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合同》。这份合同的复印件上,第四条写明“试验样品由乙方提供,确保顺利通过型式试验,试验过程若产生二次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还写明“自合同生效起两个半月内获取变压器试验报告”。乙方,即苏州吉力。 仅仅一个多月后的7月27日,北京先科就拿到了预想中的检验合格报告。这份检验报告的封面上,实验室名称为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封面还印有包括计量认证标识(CMA)、审查认可标识(CAL)、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识(CNAS)等国内质检系统的主要授权认证标识。 在报告书的“检验结论”一栏中,写明了送检的变压器进行的检验项目,并称“试验结果符合检验依据标准和委托书要求,样品上述检验合格”。截至发稿,这份编号为No.13U0168-S的报告仍可在苏电院的官网上查到。 这就是说,北京先科没有提供任何设备样品,就通过苏州吉力,在不到两个月,为一个不存在的变压器拿到了“试验合格”报告。报告上的“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可使得北京先科获得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设备招投标资格。 北京先科只是孤证。随后,沈变所又注册了内蒙古胜华腾科。沈变所董事长沈成心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考虑内蒙古远离苏电院的大本营苏州,另一方面也因蒙西电网是独立电网,证据可以多样化。 2014年3月,没有任何产品的胜华腾科支付了苏州倍通7.5万元后,拿到了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开关设备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2014年4月,胜华腾科向呼和浩特公安局赛罕分局递交了报案材料。同年7月,胜华腾科又通过苏州中保,花费5.87万元,拿到了国家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变压器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后,向警方递交了补充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指控,“获取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均是由依附于苏电院的中介机构伙同苏电院出具的”。 负责本案的赛罕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由于被举报公司涉案数量较大,三家代理公司涉及的合同高达上千份,已非内蒙古当地警力所能侦办。今年春节前,他们已把相关材料上报至公安部,等候公安部的进一步指示。 苏电院反击 由于有备而战,沈变所获得了大量证据,包括大量书面文件、录音录像,“前期工作异常扎实”。 北京先科与胜华腾科在准备相关证据时,曾聘用北京必浩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钓鱼”行动。与三个中介公司签署代理合同的三位设备公司代表,均是必浩得律师事务所的职业律师。 针对上述案情,《财经》记者致电苏电院,其法务部律师确认了内蒙古警方曾前往苏州调查的事实。但该律师表示,并不知道胜华腾科找代理中介公司来进行检测,苏电院和这些中介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合同、委托书等文件。 在内蒙古警方到达苏州调查后,苏电院也开始组织相关材料,到苏州警方进行了报案。苏电院认为,胜华腾科故意通过中介公司来对苏电院的检测过程“诬告陷害”,是“假公司报假案”。 2015年4月,苏州公安局派警员来到北京,对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实际参与“钓鱼”的几名律师进行了讯问,但未有人因此而被带走。 苏电院坚持认为,自己的工作流程并不存在问题。作为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他们只与甲方即设备商存在委托关系,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营业执照、被检产品说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后,双方就可签署合同,并由甲方提供设备样品进行检测。 苏电院认为,对北京先科与胜华腾科送检的“样品”,他们在检测数据上没有任何错误。至于这些样品到底来自何方,苏电院法务部表示,苏电院会对检测流程严格把关,但是苏电院并没有义务核实甲方是真实的设备厂商,还是厂商委托的中介公司,苏电院只对来样的检测负责,难以一一核实样品的来源。 电器检测迷局 作为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机构,是否应对“子虚乌有设备”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还需等待司法机关的认定。 对沈变所而言,通过设立“钓鱼”的空头公司,通过毫不知情的中介公司取证,是否涉及违法和违反商业伦理,也有待探讨。 《财经》记者了解到,在我国,额定电压在交流1200V、直流1500V以下的电器称为低压电器设备,高于此电压等级的称为高压电器设备。前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产品需要经过3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 对于高压电气设备,我国实行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因此,任何新的电器设备若想入市销售,都必须先在有一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设备检测,获得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据业内人士介绍,中低压设备的检测技术门槛较低,诸多检验机构都可进行检测。 高压设备的检测技术门槛较高,中国获得检测资质的只有少数几家机构。沈变所麾下的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即是其中之一,检测对象主要是高中低压类变压器设备;另一家西安高压研究所,主要检测开关类设备。 苏电院则是高压设备检测领域中唯一一个全能选手,拥有变压器、开关等“全套”检测资质。 苏电院的2014年年报显示,该院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亿元,营业利润为0.78亿元。所有营收中,高低压电器检测收入合计占到了3.8亿元,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沈变所的前身,是原机械工业部下属的检测机构。后来几经国企改制,变为职工持股。2003年,沈变所现任董事长沈成心通过现金收购,成为沈变所的实际控制人,从2007年开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苏电院的历史颇有些类似,但却走得更远。2000年,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苏州电科院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任董事长胡德霖出资参与改制,后来通过收购全资控股苏电院。2009年7月,苏电院变身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为胡德霖、胡醇父子,两人分别持有公司70%和30%的股份。 2009年9月,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下称中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检测试集团公司,以每股4.6448元的价格向苏电院增资0.627亿元,其中0.135亿元计入股本,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3%。直接持有中检测试公司68%股份的中检集团,则间接持有苏电院32%的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中检集团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许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以“检验、鉴定、认证、测试”为主业的独立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 有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中检集团是不属于国资委[微博]管辖的国企,前身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在中国质检系统内的地位非比寻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着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又管理着中检集团”。 中检测试集团公司的董事长陆梅,目前是苏电院的董事之一。2006年2月至2011年1月,陆梅曾担任国家认监委认证管理部主任。 2011年5月,苏电院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中检测试集团公司持有苏电院27.44%的股份,仅次于胡德霖的31.11%,成为苏电院第二大股东,也是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唯一的国有法人股东。 苏电院在招股书中曾表示,“作为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中检集团将为本公司带来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也将为本公司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丰富的海外运营经验和有力的品牌支持。” 在“钓鱼”案发生后,中检集团也已向苏州市政府发文,请求立案调查。 通过查阅国家认监委官网,《财经》记者发现,苏电院的两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分别于2009年12月8日和2012年12月27日获得了国家认监委授权。 换言之,这两个质检中心,均是在中检集团战略投资之后才获得授权。 目前,苏电院检测迷局的双方均各执一词。双方均在各自公司所在地报案,两地警方都依然在调查取证中。 沈变所董事长沈成心告诉《财经》记者,关于此案相关的举报材料,他们目前已经寄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证监会等各个要害部门和企业,但截至目前还未收到任何回音。来源: 《财经》杂志苏电院并没有义务核实甲方是真实的设备厂商,还是厂商委托的中介公司,苏电院只对来样的检测负责,难以一一核实样品的来源 不过大家应该想一下,沈变所为什么要钓鱼,电科院的做法无可挑剔吗?
不难看出所谓的中介公司只不过是为电科院转嫁风险的,他们只是钻了政策的空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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