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sj 发表于 2014-12-30 21:40:24

质检总局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管理规定

   12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发布通知称,201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管理规定(试行)》发布施行以来,在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制定、修订和评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对已发布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统一进行了修订,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予以印发。

   据悉,实施规范按专业分为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等7类。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参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写指南》制定实施细则,确有必要时应向监督司或评审组提出制定实施规范的建议。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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