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问题
今天发现一个问题,一个桌布他要做标识,桌布的标准62011.2-2008中没有说明标识按5296.4。而且在18401标准中,桌布是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这在5296.4中就不能标安全技术类别,这样在5296.4中就是严重缺陷,应该判不合格。如果客户强制做标识的话,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求解答!谢谢大家!62011.2-2008是餐用纺织品与布艺类玩具不是一回事。 在18401标准中,桌布是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18401有排除吗? GB 18401中没有明确排除桌布啊?而且18401中的附录A只是资料性附录,产品标准中有要求的,还是应该按产品标准执行。 野渡孤舟 发表于 2014-12-26 00:30
在18401标准中,桌布是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18401有排除吗?
那就是说标识就不能按5296.4来标是吗?
zyztk 发表于 2014-12-26 08:01
GB 18401中没有明确排除桌布啊?而且18401中的附录A只是资料性附录,产品标准中有要求的,还是应该按产品标 ...
6201.2-2008的标准名称叫“布艺类产品 第2部分:餐用纺织品”。而18401中附录A中的A8:布艺类及毛绒类玩具。这样说是不是就不符合18401。这样就不能按5296.4来标示。
5296.4 不包含桌布.
如果客户要强标的话, 只有检测下,看能达到18401的标准不. 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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