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名称的标明
本帖最后由 aqzhft 于 2014-7-24 19:35 编辑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能不能直接标为再生纤维素纤维?苎麻、亚麻之类的能不能直接标为麻纤维?蚕丝呢? 检测技术有待进步
不能因为鉴别不出来,就来个约定(标大类)
大家说呢
目前只听说,部分再生实在没法区分时,可以标再生。麻、蚕丝都得标到具体的名称。
请专家解答 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可以标为再生纤维素纤维,苎麻、亚麻之类的不能直接标为麻纤维。 麻类如果分不清,可以出“亚麻+苎麻”这种形式,但不能只出“麻” 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出 孤独的行者 发表于 2014-8-7 10:53
麻类如果分不清,可以出“亚麻+苎麻”这种形式,但不能只出“麻”
只出“麻”是一个会议定的,其实这个会议定的不能做为依据 见 GTT 2014纺织服装检测技术交流会会议纪要 小小 发表于 2014-8-18 11:31
只出“麻”是一个会议定的,其实这个会议定的不能做为依据
所以不能只出“麻”,要确定亚麻、大麻、苎麻等,在不确定的时候就要“亚麻+苎麻”这种形式出 如果可以肯定是莱赛尔或者莫代尔,就不能标再生纤维素纤维,否则不合格 大路_树 发表于 2014-10-6 12:38
嗯嗯 ~~~
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可以标为再生纤维素纤维 ;
如果可以肯定是莱赛尔或者莫代尔,就不能标 ...
判不合格的依据是什么呢? 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能直接标为再生纤维素纤维,蚕丝要标准柞蚕丝和桑蚕丝 按照29862里6.5的说法,含有2种及以上化学性质相似且难以定量分析的纤维,列出每种纤维的名称,也可列出其大类纤维名称,合并表示其总的含量。然后标准列举了2个示例,1个是莱赛尔+粘纤,1个是再生纤维素纤维。
再看回29862的5.3,说纤维名称要采用11951和4146.1里规定的名称,但在这2个标准里,都没有再生纤维素纤维的定义,然而却有丝纤维这个大类(11951的3.1.1)。
如果真抠着条款来,莱赛尔、莫代尔、粘纤的标识只能分别列出,不能出再生纤维素纤维,真要说大类,它们的大类名称是化学纤维;而各种蚕丝如果不能定量的话,是到可以出丝纤维。
更何况有个标准叫DB44/T 838-2010莱赛尔纤维和莫代尔纤维混纺产品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的,莱赛尔+莫代尔这种写法都应该是不合格的。(我只是查到有这个标准,具体内容未知,希望有广东的朋友分享下) adlam 发表于 2014-9-23 22:28
如果可以肯定是莱赛尔或者莫代尔,就不能标再生纤维素纤维,否则不合格
可以出再生纤维素纤维吧,没明白你的意思,什么叫如果可以肯定是莱赛尔或者莫代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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