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渡孤舟 发表于 2014-7-14 10:42:05

报告中成分表达方式是否正确?

群里话题,摘录如下:请教个问题,如下报告中成分表达方式是否正确?


可以用粘纤+莱赛尔这样表达?
这样表示是可以的 什么时候的报告 GB/T 2910.2-1997已经作废了


这样标有没依据?应该是今年的报告,下午去客户那他们给我的


世说鑫语 发表于 2014-7-15 13:48:10

这样标是可以的,对于实在分不开的相近成分可以采用这种相加的形式标,也可以合成大类标注,这在gb29862中有例子,但是图中所参照的标准就不对了,应该是2910.2-2009吧,有可能还需要加上FZ/T 01095呢。

品质管理 发表于 2014-7-14 10:46:10

粘纤+莱赛尔
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可以的

sdwhyxy 发表于 2014-7-14 13:48:42

可以

warming 发表于 2014-7-14 16:42:40

粘纤+莱赛尔 可以

tommy_dong 发表于 2014-7-15 09:19:17

可以的,GB/T29862-2013 6.5中有提到,并列举例实例

gao1986422 发表于 2014-7-15 10:55:45

按照标准要求就可以。

大路_树 发表于 2014-8-15 09: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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