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渡孤舟 发表于 2014-5-12 11:10:37

“驰名商标”退市 品牌回归市场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驰名商标总数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到今年初已达到566件,因此新《商标法》的实施对广东而言影响比较大。广东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处长吴励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驰名商标”其实是一个法律概念。“认定驰名商标,是对高知名度商标扩大保护设定的制度,也是中国加入WTO承诺履行的义务。对于规制仿冒行为,起到了有效遏制作用。”而现实状况则是,有些企业把驰名商标当成荣誉称号进行片面宣传,使之成为不正当竞争的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方面则进一步解释表示,“驰名商标”原本是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保护的一种法律概念,但长期以来,市场经营者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使用在产品上或宣传活动中。市场对驰名商标这种广告效应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饱受诟病的驰名商标制度异化的问题。此次新《商标法》增加对“驰名商标”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旨在将“驰名商标”回归为一种法律符号。
业内人士吴东平认为,不可否认以“中国驰名商标”为代表的政府认定产品优劣的做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早期对企业创新创优、增强商标意识、培育民族品牌有过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育、完善,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饱受诟病。禁止“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体现了政府对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尊重,对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积极意义。但仅此还不够,迫切需要以此为契机,来一次名牌评选、企业及产品排名活动的全面清理,让政府公权力从此类微观经济活动中退出来,把对企业和产品评价的主导权还给市场和消费者,“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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