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疑似羊毛含量的标注问题
对标准7.1中的注有2个疑问,请教一下各位老师1、山羊绒含量达95%及以上、疑似羊毛≤5%产品标注为“100%山羊绒”,如果疑似羊毛≥6%及以上,那这个疑似羊毛该怎么标注?
2、如果产品的明示值为100%山羊绒,检测结果为“96%山羊绒4%羊毛”,这样可判合格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领带的衬里(非外露部件)纤维含量是否需要标注?
疑似羊毛指的是羊绒中的变异纤维。 野渡孤舟 发表于 2014-2-13 05:11
疑似羊毛指的是羊绒中的变异纤维。
那也标注为山羊绒? 1、山羊绒含量达95%及以上、疑似羊毛≤5%产品标注为“100%山羊绒”,如果疑似羊毛≥6%及以上,那这个疑似羊毛该怎么标注?
----“疑似羊毛”是什么就标注什么
2、如果产品的明示值为100%山羊绒,检测结果为“96%山羊绒4%羊毛”,这样可判合格吗?
-----不合格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领带的衬里(非外露部件)纤维含量是否需要标注?
你这个衬里,实际上是里料吧,应该标注
如果是包在里面的衬布衬垫类,则不需标注
总之,严格对照6.13条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xinba 发表于 2014-2-13 15:11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领带的衬里(非外露部件)纤维含量是否需要标注?
你这个衬里,实际上是里料吧,应该 ...
衬里是指领带的衬布,是在里布里面的,新的纤维含量标识标准6.13是注明了衬布等非外露部件可以不用标注,但是23314标准里有个纤维含量偏差的考核,也就是衬布也要求考核,跟纤维含量标准有矛盾了,这样的情况这个衬布是否需要标注出成分? 关于领带,产品标准另有规定的,也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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