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染产业将注重节能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全省印染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根据全省各地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对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印染、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等七类产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重点区域发展布局提出指导意见。针对印染产业,福建政府认为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建设,推行环保、节能、清洁生产印染加工技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在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禁止建设印染项目。在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晋江和洛阳江流域上游流域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印染项目;在闽江水口库区上游沿江两岸流域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印染项目。
缺水或水质较差地区禁止新建印染项目。水源相对充足地区新建扩建印染项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引导印染行业企业集中布局。缺少环境容量地区,禁止发展印染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要与淘汰区域内落后产能相结合,原地技改扩建项目,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集中建设印染产业园。新建印染项目必须进入统一规划的专业园区内,实行集中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园区外企业要逐步搬迁入园。重点在石狮、晋江、长乐、漳浦、尤溪、永安等纺织集聚区的现有印染集中区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建设印染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区域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现有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
(来源:中国纺织服装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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