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聚焦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
2013年7月20日,《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的化学部分已开始生效,继2011年7月20日物理机械性能生效之后,到目前为止《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已开始全面实施。为更完善地实施该指令,其协调指令也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包括EN71-3、EN71-4、EN71-5以及EN71-12。瑞旭技术(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提示,被认为目前“国际上要求最为严格的玩具安全技术法规”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以下简称指令)进入新的实施阶段,针对玩具化学含量中重金属检测项目将从8种增加到19种;而且对玩具中66种过敏性香料的使用明确限制,其中55种禁用,另外11种含量超过重量的0.01%,需要在玩具上标注出来;此外禁用致癌、致基因突变、影响发育(CMR)物质,禁止生产和销售若干类不符合其他法例(包括化妆品指令和有关与食品接触物料的指令)的玩具。
该法案实施前期其协调指调整一并如下:
2013年5月28日,欧盟在官方公报(OJ)上发布通讯(2013/C149/02),将EN71-4:2013《化学及相关活动的实验设备》列入新玩具指令(2009/48/EC)协调标准中。
2013年6月29日,新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3:2013《玩具安全第三部分:特定元素迁移》、新玩具安全标准EN71-5:2013《玩具安全第五部分:除化学实验装置以外的实验玩具(装置)》以及全新的玩具安全标准EN71-12:2013《玩具安全第十二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类物质》都已公布于官方公报委员会通讯2013/C187/09之上。
值得关注的是,EN71-3中,新标准制定的钡元素的迁移量限值甚至比指令规定的还要低得多,同时也低于之前发布的EN71-3草案(预计下一步会对铅元素做类似的调整);EN71-3中删除了分析校正因子的应用,这就在暗中提高了对产品中有害物质的要求,之前那种测试值超出限值,但通过校正符合要求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新增的EN71-12《玩具安全第十二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类物质》旨在控制供36个月以下儿童用玩具或其他放入口中的玩具中的这两类物质的含量。
此次生效的玩具定义和化学安全部分一直被认为近乎苛刻,将对玩具企业造成更大出口挑战。瑞旭技术建议,相关企业应加强关注,企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控。
一是加强法规学习,提高应对能力。面对欧盟玩具新指令的实施,企业需要加强对欧盟玩具安全标准、法规的学习研究及应对力度,认识到新指令和新标准对玩具行业的影响力,并认真熟悉标准的变化和更新内容。
二是管控源头,把好原料关。如何确保能采购到合适的原材料才是生产商们所面临的真正挑战,鉴于铅元素的更低限量要求已经被提议,对于含有源于自然界中原材料(例如粘土类)的玩具寻找合适的替换材料刻不容缓。与旧版本EN71-3相比较,新增元素也备受关注,原本符合要求的原料在新要求下可能导致超标的情况,特别是对于被归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艺术工艺材料,例如银色油漆中的色粉含有铝元素。
三是加强生产管控,严抓生产关。许多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会有不经意的过程导致了最终产品的不合规,这些就需要企业制定严格的内部管控,避免不良因素的影响,不忽略一丝一毫的管控,比如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胶水等。
四是整合各方力量,咨询专业机构,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企业需要购买特殊的检测仪器,一台就要花掉100万元。这对一般企业来说不一定能够承受,那么企业也可以选择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已经生效的史上最严格的欧盟玩具新指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