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1年度全国进口服装产品产品质量状况》
近年来,国内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国内市场对进口服装的需求日益增长,进口服装产品的质量情况越来越受到多方关注。国家质检总局鉴于产品风险性及国外通报频率,发布了2010年第158号《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O11年)>的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对《法检目录》进行调整,将301个涉及纺织服装产品的HS编码调入目录中,进口服装首次成为法定检验的对象,其中蕴涵的安全、卫生、环保及反欺诈问题逐渐显露出来。2011年度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受理进口服装报检36951批,货物总计5232万件,货值69536万美元,五成以上由上海口岸进口,其他主要进口口岸有北京、深圳等。从贸易国别和地区来看,进口服装来自世界各地。排名前三位的中国香港、意大利和西班牙进口量约占总进口量52%。印度、越南则为运动品牌和大众品牌服装的主要来源地。
2011年度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对14959批进口服装实施抽样检测,送检率为40.48%,检出内在质量不合格1521批,不合格样品1668个,涉及不合格货物总计73万件,货值1220万美元,批次不合格率为10.17%,不合格情况主要为中文标识、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及部分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主要产自西班牙、意大利和土耳其等国家。对于中文标识、标签不合格和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允许其进行整改;对于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均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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