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sj 发表于 2011-12-26 22:05:20

质检总局注销10家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北京中外理商品检验有限公司等10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的公告》(2011年第186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注销北京中外理商品检验有限公司、常州吉富服装检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中瑞检验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中瑞检验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海英斯贝克商品检验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青岛三义鉴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海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杭州科锐纺织品有限公司、纳斯美林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厦门通达公估有限公司等10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WULIN321 发表于 2012-3-6 10:17:16

注销原因是什么,是审查不合格,还是什么原因呢

chezhaol 发表于 2012-8-2 08:51:19

怎么了情况,某些方面过不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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