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室抽样管理程序
检验室抽样管理程序 1. 目 的:为使进料检验、制造过程检验、成品检验时有正确之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2. 应用范围:进料检验、制造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均适用本程序。3. 权 责:由委托单位负责抽取样品,各检验科室负责检验。4抽样管理:4.1 抽样人随身带回和亲自押交样品:4.1.1 抽样人员到指定地点抽样前,应先到相关科室凭抽样任务单领取委托或监督抽样单,抽样后将抽样单第二联给被抽检单位,作为领回样品凭证,并带第一联,第三联交给检验室主任。4.1.2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途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抽样人员回实验室后立即将随身带回的样品及抽样单交给室样品管理员,室样品管理员凭抽样单验收样品。4.2 被抽检单位运来的样品由调度室办理委托,由相关检验科室验收登记,验收时应对照抽样单检查样品及封条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运输过程有无损坏以及样品是否符合取样标准,必要时应会同抽样人员进行验收。4.3 检验室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帐。4.4 检验室在对接收的抽检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有任何疑问,或对检测要求不明确,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检验室应与委托方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和认可后再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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