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1、每台(套)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档案,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检定、校验以及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2、仪器设备档案的内容应包括:(1)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及保管人等)。(2)仪器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3)仪器设备验收记录。(4)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记录。(5)仪器设备检定或检验合格证书。(6)使用记录。(7)检测前后仪器设备情况记录。(8)故障及维修记录等。3、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最近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等)、仪器设备档案总目录和仪器设备档案借阅记录等。4、所有国家强制检定或需自行校验的仪器设备均应张贴有统一格式的明显标志,即“合格”、“不合格”两种。5、每台仪器设备旁边除应有使用及检测前后情况登记本外,还应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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