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 发表于 2011-5-5 22:25:00

有关新玩具指令2009/48/EC中EC符合性声明的要求

消费者对玩具安全的关注日益加强,欧盟于2009年6月发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该指令也将于2011年7月正式开始生效。据悉,现行的指令88/378/EEC并未对EC符合性声明(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做出要求,在新指令要求下,EC符合性声明将成为强制性要求。
符合性声明是新指令中对制造商提出的要求,是由生产商开具上面有欧盟代表的联系方式及生产商和产品具体的信息。通过签署EC符合性声明,制造商必须确保其生产的产品符合CE认证条例的声明。
根据新玩具指令2009/48/EC,EC符合性声明必须体现指令中陈述的“必要安全要求”,并指示其遵守了哪些安全标准。EC符合性声明必须译成玩具销售国家或制造产地的通用语言。
以下为EC符合性声明的具体格式及要求:
1.玩具唯一的识别号
2.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3.制造商对该声明负唯一的责任
4.声明的物体(玩具的可追查性),应包括颜色等使其能被充分识别
5.上述四条声明的物品应该与欧洲相关协调立法一致
6.有关协调标准使用的参考,或者是与合格声明相关的参考说明
7.公告机构的…(名称,编号)…执行的(干预描述)…并颁发证书
8.附加信息:代表签章(地点和颁布日期)(姓名,职能)(签名)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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